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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

日期:2021年10月21日 15:47  

财经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根据《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理论学习制度》,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理论学习是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的重要途径,要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要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思路举措。

第三条 教职工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

第四条 教职工理论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政策文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业务;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五条 全院教职工理论学习由学院党总支统一领导。综合办具体负责制定教职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印发相关学习资料,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院部处室教职工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第六条 综合办做好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制定、考勤和记录,教研室做好业务理论学习的计划制定、考勤和记录,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建立和管理好学习档案。

第七条 原则上每单周星期三下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每双周星期三下午为业务学习时间。教职工理论学习可以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社会调研等形式开展。以集体学习为主,倡导教职工开展自学读书活动,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调动教职工理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教职工全年撰写理论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高质量学习心得或文章人均不少于2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学习强国平台年度积分数不得低于5000分。

第八条 教职工集中理论学习每月至少 1 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5小时,可结合实际灵活调整学习安排。

第九条 政治学习要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缺勤。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本人应在本次学习开始前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应明确应允,否则以旷会处理。旷会1次,扣发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元。学院安排外出学习、出差,因病住院,有紧急工作任务不能参加者不算缺勤。

第十条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教职工思想政治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年12月底前,综合办汇总学习情况,将教职工年度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评中作为评定等次的重要参考。年度政治理论学习无故缺勤2次或者因私缺勤累计占到考勤总数1/3,不得参与评优活动。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21年10月22日起施行,由综合办负责解释。